一、什么是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是当事人把代理权授予委托代表人的证明文书。它可分为民事诉讼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和民事代理的授权委托书。
二、民事诉讼代理的授权委托书有以下特性
(1)它是当事人、第三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一种文书,是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依据。只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才有效。
(2)它是根据被代理人在诉讼中的授权而成立的文书,规定了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委托代理人有了诉讼代理权,才能在代理权的范围内为代理人行使诉讼行为。如查阅案卷、陈述辩论、审查证据等。被代理人授予的权限有多大,委托代理人就行使多大权限,受委托人无行使没有被授予的权限。委托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的诉讼行为,和当事人自己实施的诉讼行为有同等效力。委托代理人根据代理权所实施的一切诉讼行为,其法律上的后果一概由被代理人承担。
(3)它是被代理人向人民法院送交的文书。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确定之后,就可书写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应当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送交这种文书,以证明代理权的确定及其范围。如果变更或解除代理权时,被代理人应当书面报告人民法院,并通知有关当事人。案件在审结、裁判或双方和解后,授权委托书的效力即告终结,代理权也同时消失。
三、民事代理的授权委托书的特征
(1)它是非诉讼性的委托代理文书,由被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在一定权限范围内进行民事法律行为,如委托他人出卖、管理房屋等。
(2)它同样是根据被代理人的授权而成立的文书。被代理人授予的权限有多大,委托代理代就行使多大权限。委托人委托的权限,应当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出于被代理人的自愿,代理人不得强行要求代理。委托人委托的代理权限应具体明确,不能笼统含糊。
(3)被代理人授权代理之后,应给予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作为代理的凭据。
四、使用授权委托书的意义和作用
(1)有利于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在审判实践中,往往遇到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生理上有缺陷的人。他们有的还没有诉讼行为能力,有的是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有的虽有诉讼行为能力但或因年迈多病,或因急事外出,或因卧病在床等,不能亲自诉讼;或者认为自己不懂法律,或者认为自己出庭说不清理由,或者法律知识不全等。在这些情况下,就要书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诉讼。这不仅可以使审判工作正常进行,而且在案件审理中能使事实摆得更清楚,理由说得更充分,案件的实质提示得更透彻,有利于审判工作的进行和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
(2)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授权委托书进行委托代理,可以根据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委托代理人出庭诉讼,以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必要时,还可以由两个人共同代理一个原告或一个被告,这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有益的。
(3)民事代理体现着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群众之间的团结互助关系。公民或由于没有行为能力,或由于患病、年老,或有生理缺陷,或缺乏业务知识,或有急事外出等而不能或不便参加民事活动时,都可以委托他人进行代理,使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法人单位也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这对防范民事纠纷的发生和便利民事疏通,都有积极的意义。
五、民事诉讼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内容
(1)名称。应写明“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被代理人)和受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即: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受委托人可以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即夫妻、父母、成年子女和同胞兄弟姐妹,也可以是律师、人民团体和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或是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未成年或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代理人;参与案件审理的审判售货员以及他们的近亲属,不能担任本案的代理人。
(3)诉讼委托的实质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a.委托代理的是什么案件。要写明案件的名称,如继承案或是经济合同纠纷案等。
b.根据法律规定,写明“委托人XXX自愿委托XXX,并经其同意为受委托人”。
c.必须具体说明委托的事项和权限。委托人所委托代理的事项和权限,根据委托人的授权而有所不同。诉讼委托书应说明是特别授权委托或一般委托。如果是特别授权委托,应说明,“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讼诉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原诉或者上诉”。其目的是明确责任,以便受委托人按委托人明确的委托权限进行诉讼。如有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对委托人不发生效力。按照诉讼委托书中所规定的代理权所实施的一切诉讼行为,其法律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因此,诉讼委托书在具体说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时,其法律用语的含义应十分明确,不能笼统,如“给予法律上的帮助”和“部分诉讼代理”等含义不清的用语应当忌用。
(4)结尾。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分别签名或盖章,注明具文日期(年、月、日)。
民事代理的委托书,也由四个部分组成:
(1)名称。应写明“委托书”或“XXX委托书”。
(2)委托人和受委托人(代理人)各自的基本情况即: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或单位名称。
(3)所规定的权限内容和范围。这是委托书的主体部分,应根据具体情况表述。如果是一次性有效的委托书,应当规定实施某一特定行为的权限;如果是专门委托书,应当规定在某一时期内实施同一行为的权限(如某企业委托某人出卖产品的委托书);如果是全权委托书,应当规定实施由于经营财产所产生的各种法律行为的权限(如全权代理处理房产的委托书)。
(4)结尾。应由委托人、受委托人分别签名并盖章,注明具文日期(年、月、日)
六、授权委托书范本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王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市××有限公司职员,住址:北京市朝阳区××街××小区××楼××单元××室。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王××、郭××
工作单位:北京××律师事务所 职务:专职律师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院万达广场9号楼10层
联系电话:××××(王××律师),××××(郭××律师)。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委托人与李某离婚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一审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王××、郭××的代理权限为:一般授权
具体权限如下:
1、代为起诉;
2、代为调查取证;
3、代为开庭陈述事实和理由;
4、代收、代签相关法律文书。
委托人:
×年×月×日
版权声明
本文版权归北京市离婚律师网所有,未经允许,禁止任何形式的复制、粘贴、转载,违者必究。
北京离婚律师网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bjlhlawyer.com
北京离婚律师: 王秀全:13661058044 郭万华:137179825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