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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翔校长砍妻 涉嫌两罪?

发表日期:2022年7月12日   文章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法制晚报记者 纪欣
 

近日,继媒体报道了蓝翔技校师生赴河南打架事件之后,该校校长荣兰祥的妻子孔素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荣兰祥对她家暴了20年,并出示了验伤报告。

据孔素英介绍,现在她髌骨骨裂,背上和胳膊上留有十几道菜刀痕迹。她说,在2007年,荣兰祥拿菜刀对她施暴,当时就打算离婚,但考虑到孩子太小,荣兰祥的母亲也跪下来央求,最终放弃了。

“家暴的时候孩子都在,孩子和保姆,谁拦他就打谁。”2009年底,又遭家暴的孔素英想从10楼跳下去,但最终跑回了娘家。她说荣兰祥提过离婚,但一分钱不想给。

荣兰祥的孩子证实,荣兰祥确实当着他们的面经常打母亲,“特别爱用刀用棍子,我们谁说他女人(小三)不好就打谁”。

去年12月,孔素英向济南市天桥区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荣兰祥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家暴受害者该如何保护自己?《法制晚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法学专家和律师。

专家说法 荣兰祥涉嫌两罪

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玲律师表示,荣兰祥对妻子孔素英实施家暴,造成其“髌骨骨裂,身上留有十几道菜刀痕迹”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罪。

她表示,判断其是否构成犯罪,主要看伤害结果。如果经公安机关指定的伤残鉴定机构鉴定,孔素英构成轻微伤及以下的,荣兰祥应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构成轻伤及以上伤害后果的,则应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追究荣兰祥的刑事责任。

北京市济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秀全律师表示, 如果孔素英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经常以打骂、捆绑、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对其摧残、折磨且情节恶劣的,荣兰祥还涉嫌构成虐待罪。

重伤害追诉时效为10年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祁建建提出,如果孔女士的伤情经鉴定构成轻伤,属于自诉案件,但如果被害人孔女士不诉,司法机关不主动追究荣兰祥的刑事责任。

如果孔女士的伤情经鉴定构成重伤,公安机关应予立案,主动追究荣兰祥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轻伤害案件的追诉时效为5年;重伤害追诉时效一般为10年。

追诉时效期满以后,即不得追究荣兰祥的刑事责任,因为如果时隔多年,有可能会影响定罪。

女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刘玲律师表示,我国婚姻法规定,导致离婚的以下几种情况无过错方可以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孔素英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丈夫家暴又与他人同居的,可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另外,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权上,律师指出,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如果夫妻一方确实存在家暴,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则法院判由另一方抚养子女的可能性较大。

延伸服务 哪些可成为家暴证据?

家庭暴力主要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经济控制和冷暴力等。从法律层面上讲,家暴侵犯了受害人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和自由权。同时,家暴会对受害人造成长期的精神伤害。

王秀全律师表示,受害人在发生家庭暴力后应从以下几个角度收集、保全证据:

1.书面证据。施暴方写下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等机构进行劝解所出示的书面材料;相关心理咨询或者医院、鉴定机构等出具的诊断建议或诊断结果。

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部分证据是认定当事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

3.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

4.视听资料。主要指双方的聊天记录、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伤害情况的录像等。

受害者三种维权途径

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3条的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可依法提请居委会、村委会、妇联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

2.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依法报警,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对施暴方予以行政处罚。

3.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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