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世界上的事情,当事者往往“迷”,而旁观者未必清。
道理简单的很,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
像似了离婚,有为情所困,寻死觅活的,有离婚后潇洒转身的,你看那离婚当夜就去找网友鬼混的,有离婚后默默疗伤的,还有携情人远走高飞的,有告诉孩子,男人靠不住并远离前夫的,有痛苦流涕大骂负心人的,有心理咨询室咨询的,有精神病院里被迫治疗的,有离婚后双方都幸福的,有一方抑郁一方笑的,有离婚不成以泪洗面、以酒消愁的,等等。
看着自己创造的芸芸众生,世态百相,上帝开始思考了。
上帝一思考,人类就发笑,爱情领域里哪有什么逻辑?
“人不是被事情本身所困扰,而是被其对事情的看法所困扰”这是古希腊哲学家埃皮科迪特斯的一句名言。
我们曾经那么用心的去爱一个人,爱的深沉,爱的以身相托,爱的死去活来,爱到最后却是那人的背叛。
有时我们确实理解不了,自己养个猫狗都还有感情呢,怎么经营了那么多年的婚姻,他(她)走的时候怎么会那么轻松呢?怎么也想不通,曾经肌肤相亲的人,怎么会抱着他(她)人去呢喃?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冰冷的判决或调解,那个曾承诺厮守一生的“负心人”再也不会有温存,过去的丝丝柔情都给了新的她(他)。
因为舍不得,所以爱着的人,因此抑郁并怨恨。
以“爱”的名义放手吧,可是连放手都不那么容易。
我们总有因爱生“恨”的理由:我们患难都走过来了,却没有幸福的开始;我在家给他(她)付出了那么多,他怎么还在外面乱来?;家庭的矛盾我们可以缓和啊,不至于非要走到离婚的程度啊?;我们的孩子还不到2岁啊,他怎么能狠心扔下我们母女?;总之我那么爱他(她),可是(他)她却不再爱我,做出这样的事,真是太不公平了,太让我伤心了。
其实,静下心来想想,真正痛苦的并不是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是解除之后,我们回忆起过去的悲欢离合的爱恨交织,还有我们自设的婚姻的无望、幸福的黯然。
如果你现在还在痛苦,那你问一下自己吧:“我有理由要求他(她)必须爱我吗?难道仅仅是因为我爱过他(她)?我爱他(她)那是我自愿的,他(她)并有强迫我这样做,那我有什么理由强迫他(她)难道这样对他(她)公平吗? ”他(她)做出这样的选择一定有她的原因,我有什么权利要求她必须按我的意愿行事。
如果我爱过谁,就要她一定一直爱我,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这种绝对化的要求真是太不合理了。
还是有些新观念吧
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选择爱的权利,她可以选择别人,我也可以有新的选择,要像希望别人如何对我那样去对待别人,而不是我对别人怎样,别人就必须对我怎样,既然相互爱慕、相守一生是件好事,但并非每个人都能做到这一点,这就要看个人的缘分,感情上始终如一是值得赞赏的,但认得感情也会变化,不能要求事情必须按自己希望的那样始终不变地发展下去。
还是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方式去爱吧,哪怕离婚,我们都要把它当成幸福的开始。
笑笑吧,你看:明天的太阳该升起的时候还是会升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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