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人能在北京起诉离婚吗?
典型案例
我和老公都是四川成都人,2008年9月份来的北京市丰台区,并办有暂住证,现在我们感情出现裂痕,我准备起诉离婚,能在北京的法院立案吗?
答: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解释,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因此,如果你能提供《暂住证》或居民(村民)委员的《居住证明》来证明你爱人在北京市丰台区连续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你可以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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