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予执行的概念
先予执行是指法院对某些案件作出判决前,为解决权利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所需,裁定义务人履行一定义务的诉讼措施,亦称先行给付。
二、先予执行的条件
①当事人之间权利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会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和生产经营的;
②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③在作出判决之前采取。先予执行的范围主要有三类:一是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二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三是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三、先予执行应注意的问题
先予执行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不能主动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如果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应当作出裁定。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四、先予执行申请书范本
先予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张XXX
被 被申请人:张XX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赡养费纠纷,于20**年1月6日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现因张X患有严重疾病,急需入院治疗,但苦于被申请人不即时给付赡养费用,而无法得到及时救治,特申请先予执行,责令被申请人先行给付。
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张XX,自20**年1月以来,即停止给付申请人赡养费。根据《民法通则》等规定,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相关费用。
请求目的:
1、申请人及时得到治疗。
2、申请人生活获得基本保障。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某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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