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个人的债务,婚后配偶需要偿还吗?
典型案例
我是在去年与妻子办理的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我们就财产分割约定的很明确,大的原则基本上是一人一半,但我没有想到的是,今年的8月份,法院竟然通知我去领开庭传票,我前妻在婚前欠人家6万多元,而这钱她并没有用于我们婚后的生活,我在收到诉讼后问她借钱干什么用了,她也不说,我想咨询:她婚前的个人债务,现在我们已经离婚,债权人却起诉我们两个人,这笔钱我需要偿还吗?
答: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根据上述规定,在债权人证明不了你前妻所借款项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情况下,你是不需要承担还款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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