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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能不能强制当事人做亲子鉴定?

发表日期:2008年5月30日     
 

一、人民法院能不能强制当事人做亲子鉴定?

典型案例

我因为妻子有外遇而起诉到法院,现在涉及到的焦点问题是子女的抚养问题,在我起诉前她亲口对我说过,孩子不是我的,我根据孩子出生的时间推算,她受孕的时间恰好是在我出国期间,但在法庭审理时她否认了她说过的话,我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做亲子鉴定,但她不同意也拒绝配合,法院能强制她做亲子鉴定吗?

答:在司法实践中,亲子鉴定必须以当事人同意为要件,在本案中,因为你爱人拒绝配合鉴定,所以法院不得强制取证。但法院完全可以依照《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综合全案的其他证据及案情作出是否亲子关系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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